办下进出口经营权不是一劳永逸,每年还有年报要报。很多企业在海关备案了收发货人,却忽略了海关年报,结果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,影响信用等级和业务办理。这篇把进出口相关年报的类型、海关年报”多报合一”的报送渠道与时间、逾期后果讲清楚,帮企业把”办完就忘”的漏洞补上。
一、进出口企业涉及几项年报
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,每年主要涉及两类年报:其一是海关年报,即对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等)要求报送的信用信息年度报告;其二是市场监管领域的年度报告(工商年报),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。
关键变化是”多报合一”:市场监管总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,自2017年度年报起,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海关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合并为一次报送,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,不用在海关和市监两个系统分别报。
二、海关年报”多报合一”的依据与内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82号)规定,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。报送主体是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、加工生产企业以及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等。
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信息、经营补充信息、企业自律管理情况等三方面,如实填写即可。有进出口业务的填实际数据,未开展业务的如实填”无”,不能留空或乱填。
三、申报时间窗口与报送渠道
海关年报的报送时间窗口是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,集中报送上一年度的信息。渠道上,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登录,进入”企业信息填报”—”年度报告填写”模块办理;也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”单一窗口”(www.singlewindow.cn)的”报关单位备案”—”企业年报”模块办理,两个渠道任选其一,已通过一个渠道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。
需要提醒:当年新备案的企业,自下一年度起报送,当年度无需参与。很多企业误以为”备案当年就要报”,白跑一趟或重复报送,了解这个节点能省事。
四、不报或逾期报送的后果
未按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企业,会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公示。在被列入名录期间,企业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,海关不予受理失信信息修复申请,还可能影响到通关便利、稽查频次等实际业务。
后果不只是”挂个名”:信用等级上不去,前面讲到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(一类到四类)也会受影响,退税速度和待遇连带受损。年报这件小事,会牵动整条合规链。
五、实务经验:新备案与未经营企业的年报处理
经验一,备案当年别慌。当年新备案的企业无需报送当年度海关年报,下一年度起再按规定执行。
经验二,没开展业务的如实填”无”。已在海关备案但从未实际进出口的,年报相关数据可填无,但必须按时报送,不能因为”没业务”就不报。
经验三,备案信息变了先变更再报。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法人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,应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海关备案变更,信息一致了年报才好填。
经验四,设个日历提醒。每年六月三十日是截止日,提前一个月完成报送,留足更正时间。
常见问题
海关年报和工商年报是一回事吗?
通过”多报合一”改革,两者已合并为一次报送。市场监管总局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,自2017年度起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,其中包含了海关所需的信用信息年度内容,无需在海关和市监系统分别填报。但报送主体要满足”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”这一前提,纯内贸企业只报工商年报即可。
当年新备案的企业要报海关年报吗?
不需要。当年注册登记或备案的企业,自下一年度起向海关提交信用信息年度报告。也就是说,备案当年不报送当年度年报,下一年度起按规定执行。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有明确依据。
没开展进出口业务,海关年报怎么填?
已在海关备案但从未开展进出口业务的,年报信息应如实填写,相关数据可填”无”,但必须按时报送,不能因为暂无业务就不报。留空或乱填反而会在后续核查中出问题。
逾期没报海关年报会怎样?
未按期报送的企业会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;名录期间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、海关不予受理失信信息修复申请,还可能牵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关联业务。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是报送窗口,建议提前完成,留出更正余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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