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:条件、时点与转不回去的代价

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,多数人以为是一张表的事——填完提交,下个月按新税率开票。实际它是一次不可逆的身份切换:税种、计税方法、申报表、开票系统、账务要求,全部跟着换,而且转过去就回不来。

先把结论放前面:500万是强制线,不是选择题;没到500万可以自愿转,但自愿转之前要想清楚进项能不能跟上,因为政策给的”转回小规模”的口子已经关了。

一、500万是硬线,算法要弄清

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规定,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
标准是500万元,依据财税〔2018〕33号,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

“年应税销售额”不是看自然年,是按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计算,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、稽查查补销售额、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。也就是说,滚动12个月,不是1月到12月。

超标之后,应当在超标的次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。这一步不做,不是”继续按小规模交”,而是会被强制认定,且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补税——差额和滞纳金一起算。

二、没到500万,也可以自愿转,但要满足两个条件

43号令规定,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,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、会计核算健全、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
“会计核算健全”不是一句空话,落到检查上就是:有专职或兼职会计、账簿齐全、能准确核算销项和进项。刚成立、账务外包、连银行流水都理不清的公司,这一条是硬伤。

三、转过去之后,六件事同时变

  1. 计税方法:从小规模简易计税(征收率3%,阶段性减按1%)改成一般计税,适用13%、9%、6%等税率,进项可以抵扣。
  2. 申报表:从一张主表加两张附列资料,变成主表加四张附表,还要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至(四)。
  3. 开票系统:税控设备要重新发行,开票税率、商品编码跟着变,历史发票不能重开。
  4. 账务要求:进项要按票认证、按期勾选,账上要能对得上每一张票。
  5. 税负结构:从”按收入交”变成”按增值额交”,进项少就意味着实际税负上升。
  6. 客户与合同:老合同里约定的含税价,转登记后开票税率变了,价税合计怎么处理要提前谈。

第四项和第五项是多数人低估的地方。简易计税时代账可以粗一点,一般计税之后,进项票少一张就是真金白银。

四、回不去了:转登记的口子已经关

2019年到2020年,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、2020年第9号),那是有明确截止日的阶段性安排。

这个政策已经到期。现在没有”转回小规模”的常规通道。转登记是一次性的单向决定,做之前不要抱着”不合适再改回来”的想法。

五、要不要自愿转,看四个事实

不讨论”怎样更省税”,只看事实:

  • 客户结构:大客户、国企、上市公司普遍要求专票。注意,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也能自开专票(2019年第33号公告后全面放开),差别不在”能不能开”,而在税率低、对方可抵扣的进项少。客户如果因此压价,实际是你承担。
  • 采购端能不能取得专票:上游是个体户、小作坊、个人农户,拿不到专票,进项为零,转了就是纯加税负。
  • 行业属性:建筑、运输、现代服务这类进项结构清晰的,一般计税往往更顺;人力成本占九成、几乎无进项的咨询类,要慎重。
  • 规模预期:未来12个月会不会必然破500万。会破,早转比被动转好——早转可以自己选时点,被动转往往伴随补税。

六、办理流程

电子税务局提交一般纳税人登记,填写登记表,选择生效日期(当月1日或次月1日)。生效当月就要按一般计税申报,同时完成税控设备变更发行。

生效日期选错是常见退回原因:月初办的选当月1日,月中办的选次月1日,跨月的进项归属会乱。

常见问题

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?

能。2019年第33号公告之后,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需要再去税务机关代开。这一点很多老板还停留在旧认知里,以为必须转一般纳税人才能开专票。

超过500万没及时办登记,会怎么处理?

按43号令,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办理;逾期仍不办的,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并且不得抵扣进项、不得使用专票。等于按最高成本口径征税,还要加滞纳金。

转成一般纳税人以后,还能转回小规模吗?

常规通道已关闭。2020年底前的转登记政策是阶段性安排,到期后不再延续。唯一”回去”的方式是注销后重新设立主体,但主体一变,资质、年限、信用记录全部清零,代价远大于税负差。

刚成立的公司,没有销售额能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?

可以,但要满足有固定经营场所、会计核算健全两个条件。新设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,税务机关通常会核查场所和账务准备情况,不是提交就批。

实务上的一个提醒

有个做工业配件贸易的客户,为了接一个国企订单自愿转了一般纳税人。订单签下来才发现,上游两家主力供应商是小规模,只能开3%的票,进项抵扣远远不够,实际税负从3%变成了接近9%。合同价是含税价,已经签死,这一单的利润基本被吃掉。

后来复盘,问题不在转登记,在于签合同之前没把上游的票源摸清楚。转登记这个动作本身十分钟就能办完,但它的后果会持续影响到每一张采购单。

延伸阅读:代理记账、公司注册、税务异常处理

本文依据现行公开规定梳理,具体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口径为准。

转与不转,取决于客户要什么票、上游能开什么票,这两头都要先摸清。企业如需在办理前做一次进项与客户结构的核对,可联系中顺合德企业服务(深圳)有限公司咨询对应方案。公司承接全国业务,深圳、广州、东莞、中山、佛山、惠州设有本地服务团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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